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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2024年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07浏览次数:112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委规【2021310号)和《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上海电力大学《关于2024年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与管理机构

 根据学校要求,太阳成集团tyc122cc(以下称:本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审工作。评审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并开展学院评审工作。

三、评选操作方法

(一)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奉献,积极服务社会。

4. 综合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 学习成绩优异,取得较多的学术成果(包含期刊论文、专利等),获得科技、科创、竞赛或者个人荣誉奖励等。

6. 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违反学术诚信、课程考试(考查)有过不合格等情况的学生不具备申报资格。

7.具有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期刊论文的优先推荐。

8.所有论文、专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论文署名要求:申请人需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排名第一,且需要提供相关声明支撑材料)。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申请人导师(主导师)。

 专利署名要求:申请人需为第一发明人,若为第二发明人,第一发明人必须为申请人导师(主导师)。

  注:上述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上海电力大学(共同第一单位的情况,上海电力大学必须排名第一)。

(二)评选名额及候选名额分配

    按学校分配名额9人推荐至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申请人在912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所填成果或者获奖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获得(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成果或者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并向学院提供: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下载)(一式两份);

2.《上海电力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系统下载)(一式两份);

3.《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需要研究生本人导师或者学院副教授及以上本领域的专家填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含一份原件);

4.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导师签字证明其真实性),原件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以“姓名+学号”命名,原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一经查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可取消参评资格;

 注:支撑材料需跟申报表填写内容一致。扫描可以使用全能扫描王APP制作,务必保证扫描证件清晰。

5. 在申请人提交材料后、评定小组评审前,将由评定小组指定专人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即:对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匿名处理等,形成供评选小组评审的材料。

 (四)申请人初选

 研究生应如实、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一经查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根据下列条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筛选,确定出可以参加会议评选的申请人名单。

 综合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成果、获奖特别突出者可以放宽),取得较多的学术成果(包含期刊论文、专利等),获得科技、科创、竞赛或者个人荣誉奖励等。成果中有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期刊论文的优先推荐。

 (五)评选小组评审

 评定小组对初选出的申请人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票数多少从高到低确定初审名单。

 (六)评选结果公示及上报

 评选小组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学院将初审名单及申请人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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